午后微风习习,四周风景雅致。

丐帮弟子的最大特点之一,耐饿,一天一顿乃是常有的事。

曲熙然如今是丐帮帮主,总不好第一个说饿,于是勒紧裤腰带,默默压下胃中的空荡,步伐无异地与众弟子并肩前行,时不时找机会打量请求随行的霹雳门的众人。

凌萧萧叫住他,“白帮主,已过午时,为何不稍做休息?”

既然有人先开口了,曲熙然便顺水推舟赞同说:“那就停下休息一会儿。”

说完还一副我这都是为了你照顾的表情,坦荡地拿出自己的小板凳,快速坐下。

凌萧萧险些维持不住优雅的笑,勉强坐在霹雳门的人为他铺好的位置处。

他纸扇一出,摇曳起来,瞧着丐帮的仗势难免好奇问:“你们去参加武林大会还随身携带这个东西?”

鼻头都蹭红的灵月心直口快道:“坐地上多不卫生啊……”

这味儿……他自己难道不觉得熏吗?

“灵月。”曲熙然低声喝她,清俊的脸上略带歉意道:“让凌兄见笑了。”

凌萧萧以扇遮唇,“哪里,灵姑娘所言极是。”

那你还坐在地上……

丐帮众人集体移开目光,嗯,这里风景不错,树多绿,树上还有只鹰。

等等,有鹰!

好像还挺肥的!

灵药和灵南同时出手,咻——咻——,两枚暗器齐发,鹰毫无防备地被击中,垂直衰落在地上。

灵药首先收回自己的长针,用碎布反复擦拭后收回袖中。灵南则将鹰腿提起,径直走到了曲熙然面前,咧嘴一笑,邀功道:“帮主,你看这鹰!”

曲熙然一脸正色,“嗯,干得不错。”

五人心中齐叹,终于有肉吃了!

霹雳门六人被灵药和灵南霸道的捕鹰手法给震住了,江湖人道丐帮棍法精妙,掌力强悍,没想到还精通暗器,出手玄妙无声,完全不亚于霹雳门中的顶尖高手。

凌萧萧眸色渐深,与门中手下交换了几个眼神后,由其中一个看上去比较精明的人带头问道:“白帮主,这只鹰有何不妥之处?”

“当然有,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鹰。”曲熙然瞥了眼正被阿乡以药粉脱毛的鹰,淡淡解释说:“野鹰没有这么亮的毛色,凌兄,你仔细看它的两只脚,粗细相差许多,恐怕它的这只脚上经常会绑东西,用来传递消息的可能极大。”

灵药和灵南默默远目,原来它是这样的鹰啊!

霹雳门的人这才恍然大悟,唯有凌萧萧一个人脸色几变,终究还是维持住了得体的笑容,似不经意的问:“既然如此,杀了便是,又为何费事地除去鹰毛。”

阿乡疑惑瞥他一眼,“哪里费事,半包粉末而已。”

尤其这包粉材料极为常见,安城周围遍地是,用起来也不会心疼,出远门时他必会随身带上数包。

丐帮的人心中明白,可霹雳门的人却完全不了解内/幕,看他们的眼神都不太一样了。

丐帮穷,行走江湖免不了风餐露宿,行李中自然不会少了佐料和碗筷等物。

鹰肉很快烤好,味道飘香,连凌萧萧都忍不住吞吞口水。

连同还想问的话一起咽了下去。

“帮主,给您。”阿乡撕下一大块率先放到曲熙然碗中,又弄了一部分给灵月后拿出之前采到的野果,连剩下的鹰肉一起与灵药和灵南三人平分。

曲熙然心知自己的斤两,也不推却,斯斯文文地啃咬起来,咸淡适中,肉质肥美可口,比烤鱼好吃许多。

霹雳门的人巴巴望着。

“少主。”有人忍不住出声询问:“要不我们在附近找家酒楼……”

“傻小子!”领头的人忍不住拍了他后脑勺一巴掌,哭笑不得说:“我们钱袋已经丢了。”

不然之前就不会卖力地用轻功赶路,还不是为了早点到达武林盟,吃上一顿热乎饱饭。

阿乡与灵月交换个眼神后,问:“小哥,你们把钱袋放在何处,怎么会全丢了呢?”

领头的人一提这事儿登时面露苦笑,“就是正常挂在腰上,现在的贼人可真大胆!”

那难怪被偷……丐帮众人心中了然。

阿乡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,从怀中拿出半包粉末,递给他说:“拿去用吧。”

“多谢!”他感激地抱拳,将粉末小心收好,随即开始组织人去抓野味。

霹雳门——以制造极其厉害的炸药、暗器而称霸江南,在灵月看来那是相当有钱的门派了!

可凌萧萧这位霹雳门少主又怎会沦落到与丐帮一样,没钱没吃的,出门全靠腿儿着去参加武林大会呢?

总觉得哪里不对……

灵月眼珠一转,指尖把玩着发梢,漫不经心问:“听说这次武林大会连西域那群自称圣徒的都邀请了。”

“乌合之众罢了。”凌萧萧勾起唇角,反问道:“怎么,灵姑娘感兴趣?”

灵月特别不害臊地点头,“传闻圣教里有个美男,自称天下第一。”

“哼,什么天下第一,男不男女不女的东西!”凌萧萧唇边的笑容变得嘲讽十足,他潇洒地跃起身,整理着微乱的袖口。

霎时更加强烈的香气四溢,扑面而来,熏得灵月连续后退两步,连忙用碎花布片捂住口鼻。

“咳咳咳……”

曲熙然奇怪看她,“灵月?”

灵月痛苦皱眉,“帮主,难道你们没有感觉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