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零一章明月明年何处看

术圣不等他说完就打断道:“本圣亲手把那些亲戚送进地府,现在他们仍在地府里忏悔自己不该满嘴喷粪。给我死——”

“圣人饶……”

东圣阁人马的求饶声还没说完,术圣遍布金焰的手掌就从空中拍落了下来,上百高手一瞬间灰飞烟灭,被金焰焚成骨灰,如同暴雪满空挥洒。

术圣倒提着狐千只的尾巴,把他拎上了半空:“小鳖犊子,等我回去再收拾你。”

狐千只还没来得及抗议,术圣就伸出一只手把我抓上了半空:“你该有远走他乡躲避灾祸的命数,我送你一段。”

“等等,我的朋友还在下面……”我话没说完,术圣已经抢先道:“你不用担心那个丫头,她虽然中了暗器,但是有那两个医道高手在,她不会有什么危险。你们将来还有再见的机会。跟我走吧!”

“等一下,我……”

术圣说道:“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。冥冥之中自有天数,天数已定的事情,你就算回去也改变不了什么。天道既然给你留下一线生机,你就该好好把握。否则,不是白糟蹋了一个人情?”

我沉声道:“我想知道,是谁的人情换你出手救我?”

术圣淡然道:“血狱城,血尊!”

怀几?我跟血尊素未蒙面,能救我的,只有怀几。术圣不由分说地拎着我向海上飞去,仅仅片刻之后,他就把我扔在了一艘船上:“这是偷渡船,我已经强行在船主脑袋里植入了一番记忆,他会照顾你出海。好自珍重,说不定我们还有再见的机会。”

被他拎在手里的狐千只拼命喊道:“平哥,如果你将来封圣,也能破开虚空,千万记得来看我啊!我家在青丘山,我爹叫青皮小九。我姑父在天门,他叫……”

“你给我闭嘴!”术圣伸手掐住了狐千只的嘴巴,拎着狐千只的嘴把他提在手里,闪身踏入虚空裂缝。

那个所谓的术圣,究竟是人,还是神魔?

我感觉他还没达到神魔的高度,但是他能撕开虚空又怎么解释?

他身上肯定有连鬼神都不知道的秘密。但是,那个术圣身上的秘密再多也已经跟我无关了。

我从船舱里拿了一个馒头,把自己兜里最后的三根烟给插在上面点了起来,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所有人的名字……他们舍生忘死,就是为了让我活下去。

我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,直到我能重新踏上故土,为他们复仇的那一天。

我在海上漂流的那段时间,一直都在想几件事儿。

这一次,术道各派忽然围攻怡红院,绝不会像宋毒蛇所说的那么简单。宋毒蛇的话可能是真的,但是肯定没有说全。

按照他的意思,飘渺寺必须压制血狱城,至少让血尊三百年不出血狱。让术道追杀我,引怀几来援,应该只是飘渺寺的计划之一。血尊正是看清了这点,才会动用一个人情,请李圣出手救我。

从这点上看,血尊、李圣、飘渺寺正好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当中,他们之间互有忌惮、互相牵制。飘渺寺隐匿不出,恐怕不完全像宋毒蛇说的那样,是因为天道限制,肯定还有血尊和李圣的因素在内。

飘渺寺的人间行走肯定存在。而且,术士当中也必然有人想要追随飘渺寺封神。他们能够控制术道势力,不足为奇。

可是,八尺门的态度却耐人寻味。

葛老头是八尺门第一高手,但是他肯定没达到独战鬼神的程度,否则,朵伊早就成了他的剑下亡魂了。葛老头都做不到的事情,八尺门里谁能做到?

八尺门对付飘渺寺的结论并不现实,所以八尺门要对抗的是飘渺寺的人间行走,而不是飘渺寺本身。

这次围攻怡红院的人里,有飘渺寺的人间行走,有飘渺寺的追随者;但是,更多人应该是被他们蛊惑而来。

而且,我怀疑,以为血狱城人去楼空而打过血狱城主意的人,应该不止一家两户。

术道上的消息瞒不住,得到风声想要分一杯羹的人应该不在少数,血狱城重现,他们肯定慌了手脚。人间行走蛊惑一番,不难把他们拖进大战。

要是八尺门是因为不想伤那群看不明白事儿的白痴,就放弃了葛老头,那未免太让人心寒了!如果真是这样,那些人也将是我的死敌。

可惜,宋毒蛇所说的那些话,我没法去验证。

秘辛,之所以被称为秘辛,就代表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其中的关键。谁会把术道中尽人皆知的事情当成秘辛?

宋毒蛇强逼两个金蛇卫自尽,不正是在掐断秘辛外流的可能?

而且,宋毒蛇说过,王守成也参与其中。他与王守成扮演的都是什么角色?

我唯一能看出来的就是,术道的这场纷扰,已经分成了鬼神和术道两个战场。

宋毒蛇、王守成的态度看似明朗,实际上却极为暧昧。我现在还没有揣摩他们心思的资格。

还有魂门五子。宋毒蛇既然说魂门五子是攻破飘渺寺的关键,那么过去为什么没人追查魂门五子的下落?现在他们明知道我是五子传人,为什么仅仅是暗中观察,不出手抓我?

我是这场鬼神与术道之间博弈中的棋子,可我却不知道自己究竟被放在了什么位置上……

我有机会破局而出吗?

我在海上漂流了几天之后,才被船老大给送进了美利坚。船老大被术圣强行植入记忆之后,一直都很照顾我,上岸之后亲自把我送进了唐人街的一家饭店,又帮我办了一套假身份,才放心地离开。

饭店老板虽然对我不错,但是我也一样不适应这里的生活。就像我爷爷当初骂我那样,我到了国外,真的连饭店跟厕所都分不清楚;身上灵气被封,我又不敢轻易出门,万一被警察遇上,我连跑都跑不了,就只能整天整天地待在饭店里。

好在饭店老板挺热心,经常教我英语,也不知道究竟是环境的因素,还是说觉得自己已经被逼到走投无路、不学不行了,我只用了大半年时间,就听懂了别人说话,报纸也能大概也能看明白一些。

不过,我却仍旧躲在饭店里不出门,只有周末才会去附近的酒吧坐坐。

别人到酒吧去做什么,我没兴趣知道;我去酒吧,却是在看那些来来往往的酒吧女郎。

她们与花似锦不同。花似锦虽然也混迹风尘,但是她身上有义气,也有侠气,不然圈子里的人也不会叫她“锦爷”。可是这里的人,我却看不到花似锦身上的气质。

我离开枯禅寺已经快要一年了,可我仍旧没法去面对花似锦。

其实,我能理解她的选择。对于女人来讲,丈夫与公爹同时掉进河里,让她选择只救一个,多数人会选择救丈夫。但是,我却仍旧过不去心里那道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