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队色目人杵着木棍行走在人迹罕至的小路,他们一直低着头走路,很少抬头远眺。坑坑洼洼的路在脚底下延续,在这密集的丛林里抬头也看不见多远。

“穆尔西,你身上还有水吗?”一个大胡子的兵丁扭头看身后脚步轻灵的小伙子。

穆尔西晃动身上的皮囊,“有的。”他笑起来的有点羞涩。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,为百夫长背水是他的荣幸。

他摘下背上的水囊交给大胡子,“还有一半呢。”

“你个小崽子,倒是一点也不偷懒,”大胡子骂骂咧咧的解开皮囊的封口,仰着脖子往咽喉里倒。一股甘泉流进胸口,他舒服的打了个嗝,“妈的,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尽头,连水也要随身背,这仗没法打了。”

罗霄山里有许多清泉,一个月前他们在山里行军不用随身背水。直到一队兵丁喝了山泉水后全部中毒而死,官兵不得不更加小心。山民里有用毒的厉害角色,从箭尖上涂膜的毒液到在山泉里下毒。他们用自己所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言语在咒骂,怪不得余人经常打喷嚏。

大胡子喝好后把皮囊还给小伙子,闲聊着问:“穆尔西,你是怎么加入探马赤军的?”这个小伙子让他想起自己的儿子,如果他活下来,也有这么大了。

穆尔西挠头,“我爹爹在赌场把家里所有的田地和钱财都输光了,不加入探马赤军,我就只能去当乞丐。”

“哈哈哈,”大胡子放肆的大笑,“原来我们是一样的。我就是输光了家当才不得不来剿匪,本想在南人这里得些钱财,没得到这次的盗贼这么难缠,弄不好把这条小命交代在这深山里。”

穆尔西讪笑着,他腰上挂着刀,但还从来没杀死过一个敌人。

大胡子看着车密不透风的森林,忽然叹气道:“这次我什么都不要了,只求能活着走出这罗霄山。”

无论是蒙古人还是色目人,在这深山里的忍耐都达到了极限。他们在丛林中搜寻蛛丝马迹,跟踪偷袭一两个山民聚集的村落,杀死几十个山民;或者坠入红巾贼设计的陷阱,损失二三十个兵丁后仓皇逃离。

这就是半年来罗霄山里不断重复的故事。

穆尔西把皮囊重新绑在身上,“我也想回去呢,我娘还在大都等着我。”

大胡子嘿嘿笑,“原来你是大都人,倒是小觑你了。”

大都是天下的中心,但穆尔西没觉得大都有什么了不起。大都也有穷人,他是色目人,但这没什么用。他在大都见到许多一贫如洗的蒙古人。他们有不少是从草原逃过来的,听说那里的牧场糟了灾,牲畜都死了。蒙古人逃到大都来,然后这里不是天堂,许多人饿死在街头。

来到江西后后,穆尔西了解到南人很惨,但这里的人都不知道天下也有很惨的蒙古人和色目人。

“百夫长,”前面一个兵丁大叫,“这里有一具尸体。”

大胡子脸色迅速变得严肃,大步往兵丁呼喊的方向跑去。

路边的草丛中有一具尸体,死者的头发淡黄色,弯弯曲曲的。他弯下腰,看见死者胸口有一条一尺长的刀口,这是致命伤。他伸手摸过去,死者的心窝子还有一点余温,“这是谁,你们认得吗?”

他几乎熟悉探马赤军里的每一个将领,但这个人身穿士卒的号服。

几个围过来的兵丁都在摇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