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斯肋骨断的地方正疼着,刚才猛然惊醒时,扯到了,这会说话都疼。

晚晚立马上了床,轻轻的抱住夜斯。

“夜叔叔,不疼!”软糯糯的声音,听着心都要化了。

晚晚抱住夜斯的时候,哭了。

这就是血缘的神奇。

晚晚一哭,夜斯就心疼了,“晚晚,不哭,夜叔叔真没事。”

夜斯非常喜欢晚晚这孩子,见第一面就喜欢。

之前他还想过,和白墨说,要认晚晚当干女儿,但是,两次都遇到事情,也没说成。

夜斯以前没发现自己喜欢小孩,因为一个战书,就让他对小孩有了恐惧。

战书是很可爱,但是,也很淘气,而且特别的调皮捣蛋。

但是,看到晚晚的时候,他就想这要是自己的女儿该有多好。

这么的可爱又懂事,懂礼貌,还很聪明。

总之就是各种好,他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。

“可是,夜叔叔不能动……”

毕竟是小孩子,她不知道什么是严重,还是不严重。

但是,看到夜斯不能动,她就认为很严重。

“那个叫固定,拿下去的时候,就能动了,死不了!”

没等夜斯说话,那边一直玩着魔方的拜拜开了口。

语气不似平时的软萌萌,而是带着几分冷淡。

夜斯一听拜拜说话,就生气,只要见到拜拜,他就感到血压上升。

“你要是我儿子,我天天打你。”

夜斯不是不喜欢拜拜,而是拜拜对他不友善,还特别能气他。

这就是不是他儿子,要是他儿子,看他怎么收拾他。

儿子哪里有女儿好,还是女儿贴心。

“你要是我老子,我天天气你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