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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坚坐的士来到良村,从他的制药厂到良村10公里左右,他怕厂里的工人知道他打的来,所以,他像散步一样走出药厂,漫步到离药厂几百米外才拦的士。丁英交代他这样做的,罗坚觉得丁英小题大做,过分小心,不过,他照丁英的话去做了。

罗坚在良村村口的收复大街下车,街上到处是拥挤的人群,喧闹的商店;等待雇主的人三五成群地站在街边闲聊;发廊女在光天化日之下向路人招手,罗坚看到这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就恶心。

丁英这家伙不知怎么回事,放着五星级会所不住,要住到这乌烟瘴气的地方,为了不忍受臭味,罗坚加快脚步,沿着收复大街12巷向前走,巷子很窄,不到两米,不时有摩托车驶过,路人要侧身避开摩托车。

因为两边都是六七层高的出租屋,只有中午时分阳光才能照射进来,被市民戏称为一线天。

罗坚走进12巷200米处,拐了一个弯,走到141号楼门前,停住了,这是他第一次来这里,虽然他是本市人,但是他只知道良村,从来没有进来过,因为他是江南区人,对位于北郊的良村毫不熟悉。

他看见门上有一排门铃键,他按了702,门锁卡一声开了,他拉开门走进去,然后轻轻地把门关上,声控灯亮了,楼梯非常窄,两个人相遇必须侧身才能通过,楼梯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霉味。

他一步步往上爬,脚踩在阶梯上,发出悠长的回声,气氛有点恐怖,当然,罗坚不相信鬼神,他经历过血雨腥风,没有一丝恐惧。

他走到702时,看见门虚掩着,便推推门而入,只听丁英说:“罗总,请脱鞋。”

罗坚发现大理石地板纤尘不染,非常干净,好像刚刚拖过。没想到丁英会做佣人才会做事,而罗坚从来不知什么叫做拖地。

罗进把门关上之后,向卧室走去,丁英坐在笔记本电脑前上网,卧室有个门通向天台,天台是用玻璃建成的,呈半封闭状态,种着许多花草和盆景,冬日的阳光暖洋洋地照在盛开的菊花上,发出夺目的光彩,还有一座小型假山和流水,让人赏心悦目。

丁英穿着一件劣质的夹克衫,一条难看的牛仔裤,蓄着胡须,像个农民工,罗坚笑了:“丁教授,你怎么解甲归田了?”

“如果穿着几万元的西装出去,会被明眼怀疑的,住在这里的人怎么会穿戴世界名牌服饰?”丁英解嘲道。

“我真佩服丁教授能屈能伸……您不是说家里有好酒吗?拿出来,咱们开怀畅饮,热烈庆祝一下。”罗坚本来要带两瓶好酒来,但丁英叫他别带,说他在网上买了好酒。

丁英从冰箱里拿出已经开启的干红葡萄酒,拿出两只杯子,把酒倒满,递给罗坚:“这是正宗的波尔多红酒,是海外代购的,来,干杯!”

“好,干杯!”罗坚一口把半杯红酒干掉,“躲在这里喝酒实在不过瘾,有种见不得人的压抑感,我真想和您上五星酒店喝个痛快!”

“等成功之后,我请您去加州圣保罗酒庄喝个痛快,那里的红酒才是正宗的,现在我们绝对不能在公众场合喝酒……这酒什么味道?”丁英神秘地问。

“兰花的香味和烤地瓜的味道,好极了!”

“什么颜色?”

“紫罗兰的颜色。”

“不,这是鲜血的味道和颜色,是江渚和马小理的鲜血的味道,我们是在喝人血,知道吗?”丁英认真地说。

“丁教授别说得那么恐怖,您没听说过‘血染珠顶红’和‘一将功成万骨枯’吗?任何社会和时代都优胜劣汰弱肉强食——这永恒不变的真理……丁教授,您是不是后悔了?”罗坚想到这里微微一愣。

“不,我从不后悔,否则我已经飞回美国了……您把下一个目标的资料交给我。”

“好,不过我很想知道:您是怎么做到让江渚和马小理交通事故死亡?”

“罗总,难道您忘记曾经发过誓吗?”丁英忽然严肃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