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文对沈欢不怎么感冒,很简单,林妙诗这样的美女,到哪里都是最靓丽的风景线,但在这绝世风景的对面,却放了一个垃圾桶,别提有多煞风景了。

美女配野兽,挫包配女神,似乎已经成为了这几年的标配。

所以从一开始,他对沈欢就没有任何的好感。

对他来说,没有把这些厌恶表现在脸上,就已经是很有素质的表现了。

不过当沈欢说出刚才那句话以后,他心中一阵大快,“你看,你朋友都不介意,你就过去吃吧。”

林妙诗很清楚沈欢的性格,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的这么做,便点头起身算是答应了。

就在沈欢也准备起身跟过去的时候,孔文却伸手把他给拦了下来,“唉,你跟过来干嘛?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“没什么意思,我只邀请了妙诗一个人。”孔文眼神有些不耐烦的说道:“没听见是同学聚会吗?你一个外人瞎凑什么热闹。”

林妙诗一听这话,表情也开始变得难看起来,“如果不让沈欢过去的话,我也不去了。”

孔文愣了一下,没想到这个吊丝在林妙诗心里竟然占据这这么重要的地位。

林妙诗在学校那会儿的生活,确实不像是一个学生,那种孤僻生冷的性格和气质,任何人都无法接近。

但这不代表,就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。

华大每年都有评选校花的传统,而林妙诗从大一到大四毕业,蝉联了四届冠军,人称冰山女神,虽然称呼很土,但却很形象。

林妙诗就像是水中的青莲,可望而不可触。

人人都喜欢美女,当年孔文就是林妙诗众多追求者之一,不过他的家境很普通,根本不是那些富家子弟的对手,所以就只能选择远远的观望,所以他每次都会选择坐在林妙诗身后的斜对角。

这个位置,林妙诗轻易没办法发现他,而且真要注意到他,也很容易被看到。

毕业这么多年后,孔文的心里一直放着林妙诗,随着事业的起步,他的越来越自信,并且有了高位者的通病——用女人来满足自己心理上的空虚。

明珠的美女很多,他能够接触到的也有不少,但谈了几个女友以后,他始终找不到面对林妙诗时的那种感觉。

没想到今天,却在这里,又碰到了林妙诗。

此时他已经不再是那个靠着奖学金度日穷学生了,本来看到林妙诗的时候,他心里虽然激动,但也没有追求的意思。

但当他看到沈欢的时候,心中充满了愤怒。

华大的冰山女神,竟然和这种吊丝待在一起。

既然连一个吊丝都能与女神同桌吃饭,那么他这个成功人士,就算是成为女神的老公也不过分。

在这种心理作用下,他才选择做出了刚才的事情。

可没想到,这个吊丝在女神心中的分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。

“哈——哈哈哈——”孔文干笑了两声,“不要误会,我就是开个玩笑,我知道你最在意朋友,又怎么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儿呢。”

“走吧,咱们一起过去,同学们要是知道你过来,一定会非常兴奋的!”

说着,便对林妙诗摆出了邀请的动作。

林妙诗没有理会,而是用手挽住了沈欢的臂膀。

看到这个动作以后,孔文感觉自己的心被刺痛了一下,但脸上却还挂着笑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