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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句话怎么说来着?对,幸福来得太突然。

之前沈欢和林妙诗虽然处于同居模式,但两个人之间还隔着到墙,几个月过去,他当初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。

“我去洗澡。”林妙诗照常的将高跟鞋踢飞出去,反正未来的公公婆婆已经不在,她也不需要再有任何的掩饰。

不过在去洗澡之前,她先到冰箱里取了两罐啤酒。

沈欢腼腆着脸,羞涩道:“那个,我可以跟你一起洗吗?”

“不行!”林妙诗说完,就把浴室的门给关了上去。

佳人的妙体沈欢已经不知道偷窥了多少次,不过那种好像看岛国小电影一般的感觉,让人感觉很蛋疼,而且过后还会产生浓烈的负罪感。

身为有女朋友的人,绝对不能只靠双手成就梦想,所以这一次他很正直的没有偷看,直接去了林妙诗之前所居住的闺房。

说是闺房,其实和普通的房间没什么差别,毕竟只是一个临时居住的地方。

因为李素娥等人已经离开,所以林妙诗的房间又恢复了以前的样子,东西胡乱摆放,衣服也扔的满地都是。

“唉,明明是个大家小姐,却这么邋遢,要不是有我,恐怕她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吧?”沈欢一边自言自语的嘀咕,一边帮忙收拾房间,捡到某些贴身衣物后,还会露出猥琐到极点的笑容。

等房间收拾好以后,他先是脱掉了外套,“不妥,要是妙诗进来后被吓到怎么办?”

说着,他又脱掉了裤子,之后再次摇头,只留下了一个小裤头。

“这样就好多了!”沈欢钻进了被窝以后,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,我的人生就是如此充实。

和沈君兰相比,林妙诗洗澡的时间要短得多,不到半个小时便推门走了进来。

大部分女人在买到新衣服后,总喜欢询问好不好看,但沈欢觉得这样的事情应该不会发生在林妙诗身上,因为她无论穿什么都好看。

这跟情人眼里出西施没有关系,在这个全民女神的时代,林妙诗可以说是少有真正能配得上女神这个称号的美女。

简单的浴袍在她身上,也能穿出一种特别的韵味。

在佳人进屋的瞬间,沈欢感觉的自己的小心脏,都快从嗓子眼飞出来了。

激动有,但更多的是紧张。

林妙诗拿着没喝完的半罐啤酒,皱了下眉头,“看什么?”

“好看。”沈欢表现得像个傻子,说完还憨笑了两声。

林妙诗喝了口啤酒,没好气道:“浴袍有什么好看的?”

“你穿什么都好看——”沈欢脑子一热,补充道:“不穿更好看。”

“咳咳!”正在喝酒的林妙诗,被他这话呛得不轻,脸蛋上泛起了微微的红晕。

反正话都说出来,见林妙诗没表现得太抗拒,沈欢的胆子也慢慢大了起来,一掀被子,右手拍打了两下床面,“进来吧。”

“头发还没干,再等一会儿。”

沈欢提议道:“用吹风机吹一下不就好了。”

“对头发不好。”林妙诗顿了一下,接着道:“要不你也去洗澡吧,等你洗完,我的头发差不多应该干了。”

沈欢一想也是,起身离开了床铺。

因为多次淬体锻骨的原因,他的身材发生了巨大变化,胸肌狗公腰一样不少。

和健美先生那种像岩石一般,一块一块的肌肉不同,沈欢身上的肌肉呈现流线型,只有光着身子才能感受到其中蕴藏的爆发力,在衣服的覆盖下,看上去基本和普通身材没什么区别。

穿衣服显瘦,脱衣服显肉,彪悍而不失自然,这种体型对女人来说,几乎有着致命的诱惑力。

林妙诗的性格虽然冷淡了点,但依旧属于女人的行列,看到只有小裤头遮羞的沈欢,脸蛋竟然忍不住红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