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打被钱侍卫抓住送给余公公后,程三娘每天都在水深火热中过活,有时候她恨不得直接死了,也好过让一个变态的阉人百般折磨。

好在她心性比起普通女子坚韧许多,熬过了最初几日后,倒是慢慢讨到了余公公欢心,也得到了他的信任。

不过老东西一直想跟她拜堂,彻底结为对食。程三娘心中惊恐之余,找了个由头将此事拒绝了。

她还记得自己做过怎样的梦。在梦里,她是高门大户的夫人,掌管中馈,夫妻恩爱,要是成了太监的对食,身上就跟沾满了屎尿一般,甭提嫁入高门了,就连普通的男子都不会要她。

那样美好的生活怎能被一个太监给破坏?

程三娘极为不甘,她希望能马上遇到未来的夫君,将自己从泥沼中救出来。不过在离开余公公之前,总得借着他的手报仇才是。

要不是薛素那个贱人,她怎么会落到这般狼狈的地步?

依偎在太监单薄瘦弱的怀里,程三娘掐着嗓子,柔柔道,“公公,先前有人欺负我,你管是不管?”

余公公眯了眯眼,光滑如同婴儿般的手捏着女人的脸蛋,轻咦一声,“是谁瞎了狗眼,竟然敢得罪我的人?”

“就是京中那家私馆的老板娘,她偷了我的秘方,将颜如玉经营的风生水起,在京里头多出名啊,直接把我踩进了泥地里,呜呜……”说到痛处,程三娘强忍厌恶,紧紧抱着余公公,默默流着眼泪,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当真令人心疼的很。

余公公虽是阉人,但总把自己当个健全的男子。因对程三娘十分满意,不免生出了回护的心思,开口道,“区区商户而已,咱家帮你将方子抢回来,如何?”

狐狸眼中划过一丝精光,女人拼命摇头,“那人卑鄙无耻,早就将秘方背的滚瓜烂熟,即使将东西抢回来也无法扭转形势,不如换个法子。”

“什么法子?”余公公问。

舔了舔略有些干涩的唇瓣,程三娘道,“宫里不是有位锦月公主吗?要是能将这位贵人引到颜如玉,用了她铺子里卖的脂膏,但凡稍有错处,都会惹得公主动怒,届时她就再也没了翻身的机会。”

狠狠捏住女人的下巴,余公公没有吝惜力气,将女人掐的嗷嗷痛叫,冷声道:

“你算盘倒是打的啪啪响,利用天皇贵胄铲除异己,还真是狠毒。”

面上露出一丝惊慌,她刚想辩解,余公公就拍了拍她的脸蛋,眯眼道,“无妨,只要你安安生生的过日子,咱家自会帮你报仇。”

翌日,安宁宫。

锦月公主坐在妆匣前,自打入了秋后,她面颊就比先前干涩许多,嘴角竟然起了皮,泛起连绵不绝的刺痛。

宫女一边给她束发,一边开口,“方才奴婢听别人说起,宫外开了不少私馆,能使得女子的肌肤变得十分光洁,身段儿也越发苗条。”

闻言,姿容艳丽的女子不由嗤了一声,“天底下的好东西尽在宫中,外面的私馆能有什么用处?还不如那些老嬷嬷有本事。”

宫女沉吟片刻,问,“公主也还记得宁远侯府的小姐吗?”

“你是说陈云笙?”

陈家人满脸都长了痤疮,一个个瞧着就跟择人而噬的恶鬼一般,丑陋之名早已传遍了整个京城,锦月公主哪会不知?更何况她曾经见过陈云笙两回,当时她面上的帷帽被风吹开,那凹凸不平出血化脓的肌肤露在外头,十分瘆人。

心底便升起一丝寒意,锦月斥道,“好端端的,提她做甚?存心膈应本宫吗?”她面色一沉,言语中带着一丝怒意。

宫女扑通一声跪倒在地,连道不敢,见公主没有责骂的意思,才继续道:

“前几日陈小姐进宫了一趟,奴婢远远瞧着,发现她面上的疮已经全部消失,半点痕迹都瞧不出来,要真是私馆的手段,想必也是有两把刷子的。”

一听这话,锦月公主终于提起了兴致,轻咦一声,拿起一只翡翠玉簪插在发间,问道,“你没看错?真是陈云笙?”

“绝不会有错,而且除了陈小姐外,就连陈大人跟陈公子面容也恢复如常,陛下也看了几日才习惯。”

天底下没有不爱美的女子,锦月公主更是个中翘楚,她的容貌本就十分出挑,只可惜面上皮肉实在是太过敏感了,只要天气一变化,或者用了脂粉,就会升起阵阵刺痛,折磨的她焦躁不已。

要是宫外的私馆真有这么神奇,能将陈家人遗传的病症都给治好,想必也能缓解几分苦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