席兰廷站在窗前,正在给那两盆蜀葵浇水。

蜀葵的花已经落了好些,翠叶茂密,笔挺修长很是好看。

云乔走上前,从身后拥抱了他。

席兰廷声音淡淡:“席尊那厮把我卖了个底朝天,是不是?”

“你不要怪尊哥。”云乔的声音嗡嗡的,“七叔,我真没觉得遗憾,你没必要这么……”

这么花心思逗她开心。

席兰廷:“我又不是为了你。只是最近天天看报纸批评大总统,看得很是烦人。不如换个新鲜话题。

新旧思潮的冲突,这是一次固有观念与新观念的碰撞,可以让文化界暂时繁荣。这次事件里,肯定可以出一位新的文豪。”

大文豪们出名,需要一个契机。

在这次的思潮里,谁的文笔更犀利、思想更服众,谁就可以一举成名。

对于文坛,这算是一个好时机。

报纸的销量肯定也会大增,对报界而言也是一次狂欢。

再过几日,大家会忘记了这件事的起因,也会忘记去批评云乔和席兰廷的感情,因为这成了“炒剩饭”。

他们俩的爱情,可以大大方方出现在人前,世人自觉为他们的爱情背书。

“……文坛与报界有了新谈资,他们高兴都来不及。不是什么坏事,云乔,咱们享受胜利即可。”席兰廷道。

云乔把头埋得更紧,恨不能整个埋入他的身体里。

“七叔,我爱你!”云乔低低道,“我好爱你!”

席兰廷心中起了风暴,一点点扩散,酿成了滔天巨浪。

他也爱她!

他说不出口,他也讲不清楚,但他自己知道。

这天晚上,云乔又没回四房,住在席兰廷这里。

两人换了睡衣躺下,云乔往他怀里蹭,赤脚蹬在他小腿上,时不时勾一下他。她吻他,又在他唇上咬一下。

席兰廷在光线黯淡的帐内,低低笑了,声音似一杯酒,温醇诱人:“小狗。”

小狗不仅仅咬他的唇,还咬了他的下颌、喉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