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雲实力更强,也很有策略。他在对敌时,只对约翰逊的攻势进行防守,而把攻击力都对准了其他特工。

陈雲不正面与约翰逊动手,是想将其他人全部干掉,然后留着约翰逊一条命,让他带着自己去找艾莉西亚。

约翰逊根本不知道陈雲的打算,他见陈雲一味的闪躲,攻势便越来越猛。

可是,他的实力和陈雲还是有很大差距的,连续出手非但没有对陈雲造成实质性的威胁,还让陈雲抓住空档干掉了两个特工。

约翰逊一直以来都非常自负的,这种自负是骨子里的高傲带来的。

在约翰逊眼里,陈雲就算能够击败卡戴珊,实力也肯定不如他,更何况,现在他还有帮手。

但是,打着打着,约翰逊终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。

这个华夏人比想象中的更难对付!如果一对一,自己也未必是他的对手。

约翰逊有点后悔,刚开始的时候没有直接动枪。不过,好在现在也不算晚。

约翰逊跳出圈子,掏出手枪,枪口直接指向了陈雲。

陈雲与几个米国特工近距离搏杀,翻动转移的身影很难让约翰逊找准目标。

约翰逊第一时间没有开枪,可当他的同伴最后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,约翰逊终于不再犹豫,也不管是敌是友,直接扣动了扳机。

陈雲早就已经注意到了约翰逊那边的动向,在约翰逊开枪之前的瞬间,拽着一个特工的胳膊,硬生生和他换了位置。

然后,枪响,子弹都在了那个被陈雲控制住的特工身上。

陈雲躲在他身后,待约翰逊打光手枪里的子弹之后,直接将抓在手里的尸体,向约翰逊扔了过去。

约翰逊闪身躲过,直接顺着一侧的房门就跑了出去。

陈雲刚要去追,仅剩的那一个特工却抓住了陈雲的肩膀。

这货之所以坚持到最后,并非身手比其他特工更强,而是他的两只手都带着钢爪,有点拷贝金刚狼的意思。

钢爪带在手上,随着手指关节的活动来伤人。他单手抓住陈雲的肩膀,用力往下一扣,锋利如刀的钢爪就插进了陈雲的肉里。

陈雲用一个过肩摔将这个特工摔在身前,并趁他倒地,一脚踢在了他的脑袋上,将他踢出去两米多远,生死不知了。

陈雲侧目看了一眼被那钢爪撕破的白衬衫,鲜红的血液已经渗透出来。

陈雲皱了皱眉头,没有管它,直接追着约翰逊出了门。

陈雲这几年大大小小的行动参加过无数次,不知道受过多少次伤,无论轻重,其实都已经习惯了。

对于陈雲这种身份的人来说,每个伤疤都代表着荣誉。

陈雲身上的伤疤,几个有过亲密接触的女人都看到过。

对此比较感兴趣的只有郑怡和吴若楠。

尤其是郑怡,曾经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晚上,啪啪之后依次询问过他身上伤疤的由来。